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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一德: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

  • 发布者: 张亚峰
  • Created: 2022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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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关系高质量发展,关系人民生活幸福,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,关系国家安全。”实现高质量发展,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,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。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具有重要的激励和保障作用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坚持固根基、扬优势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,更好促进创新链、产业链、价值链深度融合,发挥好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效能。
        聚焦关键领域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部署推动了一系列改革,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、行动、规划,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。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,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,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。同时应看到,与高质量发展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要求相比,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。我们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,需要把握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规律和知识产权工作特点,建立贯穿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、服务全链条的制度机制。重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、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,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、商标、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的作用,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。完善基础研究激励机制,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,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。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,强化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量监管,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。

  形成保护合力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。”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需要立法保护、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多种保护手段形成合力,健全统一领导、衔接顺畅、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,筑牢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。构建门类齐全、结构严密、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,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,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统筹推进专利法、商标法、著作权法、反垄断法、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,增强法律之间的一致性。健全便捷高效、严格公正、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,加强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工业互联网、量子信息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,顺应市场规律推动知识产权创新、增值。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,优化审判机构布局,完善上诉审理机制,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“三合一”审判机制改革,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、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。鼓励行业协会、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,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和知识产权联盟,把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,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。

  参与全球治理。当今时代,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竞争的重要领域,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。必须加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、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,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则域外适用,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,切实保护我国公民、企业境外安全和合法权益。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,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,加强对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,坚持开放包容、平衡普惠的原则,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,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。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,推动审查信息共享。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,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、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,促进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。

  本文转自《人民日报》2022年4月22日第09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