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教师参加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22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

  • 供稿人:魏旭丹
  • 发布者: IPer
  • 创建时间: 2023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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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2023年3月17日-19日,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22年年会暨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在浙江杭州举行。来自全国各地高校、科研机构、政府部门、企业等深耕科技法学领域的近300名专家学者齐聚美丽的白马湖畔,对当前科技法治新问题、新形势、未来发展方向及面临的挑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。

        会议首日的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会(扩大)会议中,我院刘朝老师荣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秘书长。

        次日下午举办的平行论坛中,我院多位老师进行学术报告。

        人工智能法律与数据法治问题主题论坛中,刘朝老师作为主持人主持论坛。

刘朝老师主持

        在网络空间安全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中,我院闫文军教授做了《数据迁移权及其本土化路径研究》的报告,结合欧盟关于数据迁移权的规定和实施情况,重点分析了数据迁移权对企业竞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,提出了慎重对待数据迁移权,不急于落实我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相关规定的建议。

闫文军老师进行报告

        在科技法学研究与科技法治建设主题论坛中,我院罗先觉老师、唐素琴老师、尹锋林老师进行了报告。

        我院罗先觉教授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主题论坛上作了《科研不端举报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审查》的学术报告,该报告基于对我国科研不端举报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深入分析,指出法院以举报人对科研不端举报相关行政决定没有诉权、这类行政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理由驳回举报人的起诉,不利于科研不端的治理。报告建议为促进科研诚信建设,应赋予举报人以诉权,并规定法院在相关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,有权对学术不端是否存在进行实质审查。

罗先觉老师进行报告

        唐素琴老师作了题为《我国科学数据汇交的现状、问题及建议》的报告。报告分四个部分。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和意义。在数据产权日益受到关注的背景下,科学数据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战略资源的作用日益凸现。科学数据汇交是科学数据管理的重要环节路,在立法和数据管理中已经受到重视。第二部分介绍科学数据汇交的概念特征和作用。第三部分是是报告的重点和亮点,作者通过充分的访谈和问卷分析,对当前我国对我国科学数据汇交的现状问题进行归纳,提出了完善建议。最后一部分分析了数据汇交与数据权属的关系,从数据汇交实证分析中得出明确数据权属制度的重要性,并对完善权属提出了几点思考。

唐素琴老师进行报告

        尹锋林老师就《网络时代科研机构品牌保护问题分析》进行了报告,报告涉及网络时代与科研机构品牌、盗用品牌以及商业代言等三个部分。阐述了企业攀附科研机构品牌的危害与表现形式,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盗用品牌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,并结合实际情况从商标注册、合同条款、监控维权等角度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建议。针对商业代言中的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,结合案例分析以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,从不碰红线、谨慎代言、监控维权等三个角度提出了规范建议。

尹锋林老师进行报告

        18日晚会议圆满闭幕,我院师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,对我院开展科技法学及知识产权研究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。

参会合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