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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李玲娟;王璞
期刊:湖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4年第4期
摘要:“特殊标志”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》对于某些公益活动所使用的标志的统称。当前,我国《商标法》中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对其予以特殊保护。美国则为此类标志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:《商标法》第1条给予这类标志以商标注册避让的一般性保护,而不同领域专门法案则为其提供具体保护。鉴于我国特殊标志法律保护存在现实需求,有必要明晰特殊标志法律属性,并从理论和制度层面探究美国相关规定,以期为我国立法完善提供适当借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