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管学院2017年夏季学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通知

  • 发布者: 李琼
  • 创建时间: 2017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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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毕业生:

公管学院2017年夏季毕业学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。现将工作的主要环节要求发给大家,请仔细阅读并按时完成。

 

一、集中查重阶段【4月17日-4月20日】

要求:

1、材料:

(1)有导师签字的自查重在10%以下的证明;

(2)有导师签字的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,或者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原件。

2、参加查重的论文须为word文件,命名格式:学号-作者-论文题目-专业-导师;

3时间:4月20日前没有提交查重论文的学生,不能参加此次答辩;

4、学院仅为每位学生查重一次,重复率≥15%(不含自我引用)的论文不参加送审,学生不能参加此次答辩。查重未通过的论文,以邮件形式告知导师和学生。

 

二、集中送审阶段【4月21-5月9日】

通过查重的论文将直接参加集中送审,送审实行双盲评审制度。硕士生每人送审3份,博士生每人送审5份。

要求:

1、查重通过的学生,在系统“培养指导”中完成答辩申请,并请求导师指导;

2、导师审批通过后,完成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》,请导师签字后交到综合楼407交我审核签字, 同时将《毕业答辩资格审核》交由我盖章;

3、送审一般7-10天,学生须登陆“学位管理”系统中查看“论文评阅意见”;

4、送审未通过(即“论文评阅意见”为“修改后答辩”或“不同意答辩”)的论文,以邮件形式发送导师和学生,限邮件发出后2天内修改完成,参加第二次送审;

5、第二次送审评阅意见仍为“修改后答辩”或“不同意答辩”的论文,以邮件形式发送导师和学生,学生不能参加此次答辩。

 

三、答辩阶段【5月10日-5月21日】

参加答辩条件:课程学习符合学院规定、科研成果达到学院要求;查重通过、评阅意见均为“同意答辩”

要求:

1、熟悉《公管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程序》;

2、填写《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》相关内容,纸质版、电子版在答辩前发答辩秘书;

3、参加答辩后的学生,应在2天内按照评委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,并完成系统内“培养指导”填写论文修改情况。

 

四、学位申报阶段【5月22日-5月26日】

要求:

1、根据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纸质材料

2、完成系统“学位管理”信息确认。

3、5月26日前未能全部提交学位申报材料的学生,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报。

4、按《学位申请材料明细》提交学位申请材料;

 

五、网上网上操作步骤参见《培养指导系统操作流程图》:

1、登录教育业务平台,点击“培养指导”,进入“论文”项;

2、从“培养计划”开始,点击“撰写计划”,填好后点击“请求指导”,选择导师后提交,导师对学生提交的材料网上审核无误后提交;之后进入到学院审核的程序,由学院管理人员操作。“开题报告”、“中期考核”、“答辩申请”操作步骤基本相同,不明之处及时沟通;

3、“学位管理”为生成系统,如若修改请到相应模块维护信息后同步。

 

本通知中涉及到的管理规定、文件、表格等,均可在学院网站http://sppm.ucas.ac.cn/index.php/zh-CN/jxpy/pygl/xwlw查看或下载。

 

联系人:李琼

电话:010-88255270

邮箱:liqiong@ucas.ac.cn

 

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

2017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