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位申请注意事项

  • 最后更新: 2016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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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“学位系统”填报注意事项

学位系统为生成系统,除基本信息外,其他信息由学籍系统、教师管理、教务系统、培养系统等引入。如相关信息有误,需到相应的引入系统修改后再到学位系统同步。

学生在学位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包括:

l  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,包括个人情况中的前置学位、毕业去向等、学习情况、主要简历等。

l  学位论文电子版(最终版)。学位系统自动从培养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。如初审后论文有修改的,需在学位系统重新上传最终版。

学生需对本人的各项信息认真审核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信息确认”。

院系报答辩、申请学位人员名单→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开放学位申请权限→学生登录学位系统,同步数据。

1.   基本信息——个人情况、指导导师、学习情况、主要简历。

在学位系统中填写和保存。注意:所有必填项一定要填,信息上报时任何一项信息有缺都要补充完整。

军人证件首字符必须是汉字,如“炮字第000001号”,其他字符系统自动识别为错误。

前置学位信息:前置最高学位、前置学位授予单位、获前置学位时间必须填写正确。前置学位为学士的前置学位一级学科不能填写,其他必填。硕博连读研究生前置最高学位应为学士,非硕博连读生前置学位应填写硕士阶段。

③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,不能选“其他”。毕业去向为就业的,就业单位省市不能选“其他”,否则系统校验无法通过。

④“学习情况”——获学位类别,下拉菜单中选择,哲学硕士、工学博士、理学博士、管理学博士等,务必核实无误。

学位证书上内容出生年月(学籍信息)、专业(学籍信息)、学位类别。务必核对。

2.   学位论文

学位论文中文、英文关键词个数应在3—5个,用逗号隔开,其他符合系统无法自动识别。

3.   论文网上提交

①培养系统上传PDF论文。学位论文必须完整,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及参考文献等信息,并形成一个PDF文件。初审后论文有修改的,须在学位系统重新上传。

②电子版和最后提交的纸版学位论文必须一致。

4.   科研成果

培养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情况。注意:

①填写学位申请的有效论文(第一作者、署名单位、核心期刊或SCI等刊物级别的要求等),非有效论文系统中不填报。

②论文不重复统计。如同一篇论文同时被SCI、EI、CPCI-S等2个以上检索系统收录时,只填写级别最高的一个。

③填报的论文发表均应提交证明材料。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抽印本或复印件。接收待发表的,提交导师签有明确意见的录用函原件和论文清样(或打印稿),并需在系统中上传接收函原件。

5.   照片

照片须及时上传,符合尺寸规定,应为蓝底照片,红底和白底不合要求。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照片版本一致。参加学校集中数码照片采集的,由学籍系统引入,不需手工上传。

二、书面材料

1.   学生交院系的材料:见《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》

  院系报学位会议材料:每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1本、学位申请简表1份

2.   学位论文

  按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》

  注意自中文摘要起双面印刷,论文封面“研究所”填写“中国科学院大学××学院”

3.   学位申请简表

①学位论文题目一定完整填写

②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详细信息,包括发表论文题目、刊物名称和发表年、卷期号、是否检索论文或核心期刊等。

③论文勿重复统计。

④“论文评阅,答辩表决意见、答辩综合评价”处填写数字。

注意:学位评审的依据——学位系统信息+学位申请简表。请一定认真查核,确保简表填写完整、准确。

学位初审通过后,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分园区办理“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”等档案材料的用印工作。待学位终审结果公布后,将“学位授予决议书”初审、学科群和终审意见页交学院(系)。

三、论文评阅、答辩、课程学习等相关规定

依照: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2013年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)

特别强调:答辩和学位申请同步

1.论文评阅(第十三条)

①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。

②论文评阅人数和要求

本部《毕业答辩工作条例》:

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-5同行专家评阅,其中至少1-2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(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)以上职务。

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-7同行专家评阅,其中至少2-3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评阅人应具有教授(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)职务。

2.论文答辩(第十六条)

本部《毕业答辩工作条例》:

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-5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、副教授(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)组成,其中至少1-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。

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-7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(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)组成,其中至少2-3位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。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/3,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。

3.答辩秘书第十七条)

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,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、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、详细的记录

答辩记录人、答辩委员会秘书签字。

4.答辩程序

①除有保密要求外,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。

②答辩委员均应投票。除同等学力学位申请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外,其他学位论文答辩人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,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,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。

③导师作为答辩委员,需参加投票。答辩表决票张数应和答辩委员人数一致。

④答辩现场核实表决票的有效性。如果发现表决票有涂改的,及时请示主席裁定。

5.课程学习与必修环节

①课程学习学分

硕士,至少30学分,其中学位课至少18学分

博士,至少13学分,其中学位课至少7学分

硕博连读,至少43学分,其中学位课至少25学分

②必修环节学分

开题报告 1学分,中期考核 2学分,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

四、特别提醒

答辩资格审核的重要性。

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:课程学习、必修环节、学术论文发表情况、学位论文评阅情况、答辩委员会组成等。